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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和管理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大气物理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托管设备的系统维护及使用由委托方自行负责,委托方有责任做好软件更新并保证系统软件安全。
3、 托管设备只能用于正常的科研活动及研究所有关业务,不得从事法律法规和研究所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扫描软件等,不得存贮和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不得存贮涉密信息。
4、 本着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信息中心不负责由于软件的合法性及其他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及所造成的损失。
5、 信息中心有权对托管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控,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及网络线路的正常运行。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中心有权根据研究所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
6、 信息中心机房只接收标准规格的设备,设备机柜宽度不超过600mm,深度不超过1200mm,高度一般为42U;对超宽设备机柜恕不接纳。
7、 信息中心按标准机柜核定计费,收费标准为1万元/KW年。当年存放时间不足半年的,按0.5年计算,其他按整年计算。每个标准机柜存放设备的合计额定功率最低应达到5kw,不足5kw的按5kw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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