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毕业生: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规定,为做好2021年毕业生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往届毕业生不纳入申请范围。
二、资助标准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和有关说明
详见《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
四、申请材料及提交
1.申请学生填写提交《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一份;
2.就业协议,需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待北京市资助中心审核后,再返回学生。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研究生部217办公室。
3.填写《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附件3),发送电子版至zhangyu@mail.iap.ac.cn。
研究生部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予
联系电话:010-82995364
五、审核和发放流程
1.申请毕业生填报要认真负责,确保申请材料真实、规范。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
2.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按照资助资金总额33%、33%、34%的比例分3年获得资助。
研究生部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3. 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