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出站报告要求
博士后申请办理出站手续,必须对在站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提交研究报告,我所博士后流动站对其科研工作进行评审;也可以根据其在站期间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工作成果,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提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建议。
1、 申请人根据本人出站时如申请副研资格,需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并送同行专家评审(至少5人),全部为研究员。
2、 博士后出站任职资格评审专家组应由7-9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合作导师不能做为专家评审组成员)。评审专家组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2/3。评审组成员应有3-5名博士后出站任职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设主席1人,秘书1名(由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人员担任),记录人1人(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或科研人员担任)。
3、 出站报告会设秘书1名。报告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务人员(或在学研究生)担任。秘书参加出站报告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专家组的提问、报告人的回答及专家组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出站秘书没有表决权。
4、 出站评审专家组组长应是该学科论文所涉及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
5、 博士后研究报告的编写必须符合《博士后研究报告编写规则》,其中4份交研究生部(可以在完成所内报告后,根据评委意见修改完毕再交)。
6、 申请人出站时不申请副研资格者,只做博士后期满出站报告。请直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办理出站填表 (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用户名和密码均为申请博士后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申报后提交网页打印版4份(双面复印)。
7、 提交博士后在站成果,发表论文复印件或抽印本等(详见清单)。
8、 提供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接受函(原件加盖公章):进站前有定向协议的,必须回原单位,除非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其自主择业书面证明,方可办理去其它单位的相关手续。如果出站后没有联系接受单位的,必须把本人的所有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由其出具相关证明。
9、 提交其他材料,详见清单。
10、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联系电话:62335024。
地址: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北京科技大学南门院内直行约20米博士后公寓2号楼2单元1层玻璃门内)。
注意:博士后期间办理的北京市户口并非长期户口,出站时一定要重新办理方可。过时不能补办。
11、办理离所手续,(停发工资、转户口、档案),办理转住房公基金手续(财务处:82995030)
博士后流动站
200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