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大气物理所离退休职工特殊困难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我院《关于建立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离退字﹙200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大气物理所离退休职工特殊困难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现下发执行如下:
大气物理所离退休职工特殊困难帮扶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我院《关于建立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干部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离退字﹙200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帮扶条件
1.因患重大疾病,且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职工;
2.离退休职工中鳏寡孤独且生活困难者;
3.因遇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遇险、车祸、火灾等)造成生活困难者。
二.经费来源
为保障特困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研究所设立特困帮扶基金,专门用于特困帮扶工作。
三.特困帮扶经费使用
1、申请帮扶的职工需如实填写《离退休职工特困帮扶申请表》,并提供有效证明。
2、因长期患慢性疾病,且家庭收入偏低造成生活困难者,符合帮扶条件的,经组织人事处审批,在年度内给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500---2000元。
3、因患重大急、恶性疾病,医疗费中自费医药费部分超过本人工资收入六个月的,造成生活困难者,经组织人事处审核,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年度内从特困帮扶基金中给予自费部分20%的生活困难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4、在年度内不重复申请和享受。
5、对给予帮困补助人员予以公布。
四.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及退休管理委员会作用,做好帮困工作
积极与各支部及退休管理委员会沟通,对患有疾病的离退休干部定期和不定期探望,对患有急病的离退休干部及时探望,对居住地距离研究所较远且分散及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干部电话联系,及时掌握老同志的健康情况及医疗情况,有针对性实施多种形式的帮助。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组织人事处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