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气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所快速行动,成立研究所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发布了《中科院大气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中科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逐项认真落实,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所没有出现疫情病例,复工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全国疫情蔓延势头减缓,防控大势整体向好,但是随着复工复产提速,北京输入性风险、聚集性风险都在上升,此外境外疫情出现暴发态势,可见疫情防控仍然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为此,我所在有序复工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强化管理,确保相关要求和措施扎扎实实得到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 所疫情应急领导小组 

  继续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领导落实研究所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与全所人员一起形成合力,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研究室、机关、支撑、后勤等部门 

  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包括在编、项目聘用、劳务派遣、博士后、临时聘用等人员)认真登记其在京、出京、返京情况;对返京隔离人员切实做好监督工作;登记本部门人员身体健康情况。相关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到所里。

  3.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将研究所防控工作要求和管理措施等传达给本部门人员,落到实处。

 三、研究所园区管理 

  1.研究所对园区实行封闭管理,进入园区需出示临时出入证,并配合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才能进入园区。如体温≥37.2°C,不得进入园区,并需居家观察,及时就医。

  2.在园区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宣传海报。

  3.对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每日消毒四次(含氯1000mg/l消毒液),卫生间提供洗手液并张贴洗手法示意图。

  4.电梯间每日消毒6次,避免多人同时乘坐电梯,必须同时乘坐电梯时,同时乘坐人数不超过4人,电梯间外等候处设置一米距离标志线。

  5. 电梯按键及门把手等可触摸区域每日消毒6次,必要时随时消毒。

  6.食堂按照要求制定规章制度,设立工作人员体温及健康状况登记本并及时登记;环境以清洁卫生为主,定期消毒为辅;为避免多人同时就餐,小食堂仅提供盒饭。

  四、办公、会议等管理 

  1.集体办公室的人员,根据工作安排轮流上班。每个办公室尽量不超过1人办公,特殊情况需要多人在同一办公室的,则应保证每人办公面积大于2.5平方米,人与人间隔大于1米。

  2.不具备独立办公室的科研人员轮流上班,继续鼓励网络办公。

  3.办公室应保持环境清洁干爽,对于办公桌面、门把手、开关等共同接触的物体表面定时用消毒液擦拭,经常开窗通风,每日3-4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尽量采用无接触办公,机关支撑后勤部门配备无接触式办公用品,并提供公用免洗手消毒液。

  5.到所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以及与他人的接触防护。非独处或者与他人交谈办事、近距离接触必须佩戴口罩。

  6.疫情解除前,不安排聚集性会议,需要时采用网络会议。

  7.上班人员实行错峰上下班,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8.上班人员自带午餐,或者在小食堂预定盒饭。

  五、人员管理 

  1.外地重点区域(确诊病例超过1000的湖北、广东、河南、浙江、 湖南等)职工继续在家等待通知;其他外地返京人员需先居家隔离20天。

  2.如有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入境人员,要自我隔离观察20天。

  3.我所人员中,若家庭中有近期返京家属或与返京亲戚、朋友有密切接触的,除家属或亲戚、朋友需隔离14天外,本人也要重新隔离14天。

  4.所研究生、留学生、客座学生、联培学生、菁英班人员不到所,仍就地等待开学通知。

  5.各研究室做好自聘人员(秘书、保洁等)的管理,疫情解除前,非必需,尽量不要到所里来,减少交叉传染风险点。

  6. 如本人或者同住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均应居家观察,及时就医,并向所里报告,严禁带病上班。

  7.疫情期间研究所不接受客座访问学者。

  8. 人员包括:全所在职在编职工、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劳务派遣人员、研究生(统招、客座、联培、菁英班)以及物业公司人员。

  以上措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大气所疫情应急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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