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院属各相关单位:
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创交会)是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报批中)、中国工程院、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并长期落户广州的国家级交易展会。根据中科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在院科发局的领导下,由广州分院牵头在全院范围征集和遴选约50项成果项目在2020创交会集中参展。经与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创交会办公室)协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交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6月19-21日(暂定);
地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82号)。
二、创交会概要
创交会是以国家双创战略为指导构筑的创新型、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国际化创新创业成果品牌盛会,2020创交会内容主要分为展览展示和专项活动两大部分。大会展览面积逾2.5万平方米,计划分为两大展区:高新技术品牌展、创新创业成果展,包含十余个展示专区,展览展示千余项产品或项目。同时,根据创新创业的不同领域,设立各板块专项活动,包括论坛峰会、赛事路演、对接推介等形式,计划举办未来科技峰会、全球移动互联网开发创意大赛(MIC)总决赛、中国风投圆桌峰会、全球产学研合作高峰论坛等约20场专项活动。
本届创交会重点关注:一是加强国际资源对接合作,进一步集聚海内外创新创业要素,包括顶尖孵化器、产业园区及研发机构等国际成果转化资源,在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等“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上进行全资源对接,不断提升国际化创新升级。二是强化成果转化品牌输出,通过为期三天的展览展示、论坛峰会以及同期活动,促进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集聚与资本交易,加强科技成果持有方与需求方的对接匹配,加快提高创新创业成果转移转化的效率。三是打造成果转化实体平台,线下开展全国转化基地铺设工作,持续举办成果对接活动,线上通过运营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提供全年永不间断的成果对接、交流服务。四是联动粤港澳大湾区要素,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助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
三、征集内容
申报参展项目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应用性,并有较强的可转性。成果项目在近年完成、已获得发明专利权或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且具有较好的转化落地或产业化市场前景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给创交会组委会作为中央和省、市领导巡场项目。每个单位可申报项目3-5个,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新型显示技术、数字经济、智能汽车等相关领域的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成熟度高、贴近日常生活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等均可申报。
项目展示以实物和模型展示为主,图片和文字展板配合展示为辅,视频播放、纸质资料为补充,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优秀创新创业成果。需提交资料如下:
(一)《2020创交会参展项目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
(二)参展单位logo:矢量文件(ai、cdr、eps等格式)。
(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是参展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项目相关图片、图表(5张以内,图片大小约2MB)、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成果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
四、展会服务
2020创交会面向社会实行市场化收费,面向中科院各参展单位除减免参展、搭建费外,还提供一定优惠政策,具体安排如下:
(一)创交会组织方免费提供基础展板搭建展位,并进行统一设计装修,包括标有单位名称的楣板、展板、地毯、折叠椅、桌子、电源插座等。
(二)根据参展单位申请及大会会务安排提供路演机会,按不同行业分不同时段进行现场路演。
(三)利用成果交易服务平台为参展项目提供线上线下常态化的对接推介咨询,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后续服务。
(四)为每个参展单位免费提供1-2人工作用餐,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大会统一安排酒店)。
(五)展位运输费用原则上由各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必须实事求是、认真核实,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填报存在权属争议或有疑问的成果项目;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仲裁结论的项目,不得申报;否则申报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建议各参展单位安排一名及以上人员到场。
六、申报方式
各单位将《2020创交会参展项目信息登记表》(word和盖章扫描件各一份)、单位logo和项目相关附件信息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以单位名称命名,于2020年4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gzb_chinaief@163.com。
七、联系方式
创交会办公室
陈杰华,020-61106211,13710899311。
中科院广州分院
马学涛,020-37656939,13760808897。
附件:2020创交会参展项目信息登记表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