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取专用仪器设备和上半年机房托管设备电费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请尽快将上半年各部门承担科研项目中使用的专用仪器设备产生的电费交到行政资产处。另根据《关于大气物理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计算机机房设备托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4]28号),现将分摊上半年机房托管设备电费通知如下:

  1.办理时间:6月29日至7月9日

  2.办理流程: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统计各课题组托管设备数据后,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设备负责人及联系人,确认并补充填写《托管设备电费收费表》(一式两份),课题负责人签字后交至40号楼213办公室。费用可用多个课题分摊。

  3.计费标准:0.65万元/KW年。存放时间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

  行政资产处联系人(专用仪器设备电费):史剑锋;电话:82995007

  信息中心联系人(托管设备电费):齐梦雨;电话:82995185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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