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气所电话使用确认通知

所属各部门:

  经我所电话管理人员梳理统计核实后,目前尚有部分电话号码无部门及人员进行备案(见附件)。现将目前无备案电话号码公布,请研究所各部门人员仔细核实,如有遗漏请速与电话管理人员联系备案。截至10月31日,电话管理人员将对无人确认电话统一撤销。在截止确认时间之后对撤销的电话号码申请继续使用的,需要由使用人申请填表并付费安装恢复。

  电话备案须提供:电话所在办公楼、房间号、负责人以及付费课题号。

  所电话管理人员:

  唐雪梅:科研楼(1号楼)110房间

  82995260;18701202739

  大气所行政资产处、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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