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人员课题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收取工作将于本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聘用人员于1月14日前确定保险费用的扣除课题号,如无变动,则由现工资支付课题收取;博士后保险费用课题承担部分目前由博士后课题统一支付,具体支付金额可直接咨询人事处。
2、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费用课题支付金额查询及现工资支付课题号:请见附件。
3、2020年转为事业编制的职工,收取项目聘用时间段的社会保险费,离职人员收取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也需确认课题号。
联系人:王昭,82995038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