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组织我院2021年度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除修购专项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外,拟于2022年购置的2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均需要填写附件“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并于2021年7月12日前发送给行政资产处苏玉环,82995253,suyuhuan@mail.iap.ac.cn。
行政资产处
2021年7月5日
关于提交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申请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