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2022年部门预算(一上)编报工作安排,各部门拟在2022年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更新车辆、租用房屋和土地等,需上报2022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请各部门完整填写附件1通用(专用)设备资产明细表、附件2车辆资产明细表,并在2021年7月30日下班前发给行政资产处苏玉环,suyuhuan@mail.iap.ac.cn。
注意事项:
1、不论资金来源,均需按要求上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如本次未上报,2022年将无法购置新购设备和车辆。
2、为避免因说明太简单被核减,请务必详细填写采购说明。
行政资产处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