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2022-2023)的总体部署,现将指南予以发布。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指南以及申报书编写说明等相关要求申报,认真编制申报书。
2. 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支持强度原则不超过50万元/项。
3. 请各申报人于11月11日前将盖章后的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签字、盖章页需扫描后插入文档)发送邮件到yaoyx@cma.gov.cn。
联系人:姚依欣、李云、李贵才
联系电话:010-68408542、010-68407137、010-68406798
附件:
附件1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2022-2023指南
附件2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2022-2023申报书
附件3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4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