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2022-2023)指南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2022-2023)的总体部署,现将指南予以发布。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指南以及申报书编写说明等相关要求申报,认真编制申报书。

  2. 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支持强度原则不超过50万元/项。

  3. 请各申报人于11月11日前将盖章后的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签字、盖章页需扫描后插入文档)发送邮件到yaoyx@cma.gov.cn。

  联系人:姚依欣、李云、李贵才

  联系电话:010-68408542、010-68407137、010-68406798

  附件:

  附件1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2022-2023指南

  附件2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二期2022-2023申报书

  附件3风云卫星应用先行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4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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