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取2021年度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课题支付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人员、部分在职人员课题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收取工作将于本月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人员、部分在职人员于12月22日前确定保险费用的扣除课题号,如需变动,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人事处做变更,如无变动,则由现工资支付课题收取。

  2、社会保险费用课题支付金额查询及现工资支付课题号:请见附件。

  3、2021年转为事业编制的职工,收取项目聘用或博士后时间段的社会保险费,离职人员收取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也需确认课题号。

  联系人:王昭,82995038

  附件(详见内网)

  http://intra.iap.ac.cn/publ/publMenu/queryPubFrontInform?articleId=5f80818a75f5224d017db672856b350f&menuId=gongshi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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