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院2022年部门预算(二上)编报(附件1)要求,需上报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及新增设备(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的金额和数量。请各部门认真填写2022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2),以及通用(专用)设备资产明细表(附件3),务必于2022年1月21日(本周五)下班前进按部门汇总,发送至wangxingxin@mail.iap.ac.cn。
注意事项:
1、不论资金来源,均需按要求上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如本次未上报,2022年将无法购置新购设备。
2、为避免因说明太简单被核减,请务必详细填写采购说明。
行政资产处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