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所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及相关科研人员: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现已开始。为充分做好我所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指导大家积极正确申请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月28日前:所内预评审。请将申请书PDF文件发送预评审专家,抄送科技处,详情关注所网通知。

  3月10日前:受理申请书形式审查。请没有基金申请经验的科研人员尽量提前系统提交申请书,以便有足够时间修改申请书。

  3月15日前:各类型项目提交正式申请书。

  (所有项目均为无纸化申请,在系统内提交即可)。

  二、2022年新政策

  1.深化基于板块的资助管理机制改革

  2021年,基金委根据“源于知识体系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突出学科交叉融合”的原则,将现有9个科学部整合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生命与医学、交叉融合”4个板块。其中,基础科学板块由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部整合而成,技术科学板块由工程与材料、信息科学部整合而成,生命与医学板块由生命、医学科学部整合而成,交叉融合板块由管理、交叉科学部整合而成。

  2.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

  目前,有23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 ) 加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9家企业加入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与6个行业部门设立新时期行业联合基金。联合基金成为科学基金深化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等科学基金管理机制的重要载体。

  3.推进经费管理改革

  在目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基础上,稳步扩大包干制实施范围;简化预算编制,按照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三个科目编制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将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至依托单位,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

  对于实行预算制且核定间接费用的项目(除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外),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为25%,超过1000 万元的部分为20%。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可将项目聘用人员由依托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结题后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使用,不再收回。

  4.参与者填报方式变化

  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主要参与者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由系统自动生成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后,发给申请人上传(如参与人已存在系统,可直接将系统下载的简历发给申请人上传)。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5.论文成果录入变化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论文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6.交叉科学部接收项目类型

  202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交叉科学部接收项目类型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基础科学中心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集中接收期外,接收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专项项目等。

  三、需要着重注意的申请政策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

  2.2020年和2021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2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申请人和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专项项目(有相关说明的除外)。

  2022年结题项目不计入限项;2019年及之前参与的项目不计入限项。

  5.没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的项目合计限1项,作为参与人的项目不做限制。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只计入原来作为负责人的项目。

  6.原创探索计划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7.优青和杰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范围。

  8.2022年度面上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与2021年持平。2021年度面上项目直接费用地球科学部资助强度为57.45万元/项。

  9.2022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行经费包干制,资助经费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每项资助经费为30万元(资助期限为1年的,经费为10万元;资助期限为2年的,经费为20万元)。

  10.2022年与我所研究方向相关的联合基金包括气象联合与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环境与生态领域)、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长江水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民航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请相关科研人员关注。

  四、申请书撰写要求

  1.2022年,所有项目继续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经科技处在基金系统确认即可。

  2.没有基金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常用邮箱、身份证号、所属部门等信息发给科技处申请开户。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基金委将按不端行为处理。

  3.申请书撰写时,请登陆系统下载“撰写提纲”,并严格按照要求撰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应附件。不得删除或改动“正文模板”中的蓝色文字。所有申请过程中涉及到的提纲及模板,请以2022年1月20日后从系统下载的模板为准。填报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委制作的操作指南——“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按其中所述步骤完成申请书的填报和提交。

  4.除杰青、优青、青年项目外,其他各类项目经费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待项目批准后,由基金委核定。

  5.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按照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6.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时,如果出站后无法保证留在研究室继续从事科研,项目申请研究期限可填写截止至出站年月(研究期限需为整年),2020年起在站博士后申请青年和面上项目不再允许变更依托单位。

  7.请申请人员先对照附件1“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进行自检,避免因初审不过关而造成项目不予受理。

  五、特殊说明

  1.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基金委会通过相似度查询系统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包括当年申请项目之间、当年申请项目与往年不同申请人未获资助项目之间、当年申请项目与近年已获资助项目之间查重。请认真阅读指南中“申请规定”中的“科研诚信要求”。特别强调的是:

  1.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申请人和参与人相关信息应如实、准确。

  2.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3.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六、相关电话、网址和联系方式

  1.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2317474;

  2.基金委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7229/7225/9112/6961;

  3.常见链接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基金申请,无账号者可联系科技处):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基金申请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100/

  申请规定: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220119_01.pdf

  有关限项条件: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wd/sq/04/

  系统使用常见问题(如找回账号等):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question/helpIndexMain?qtype=Common

  帮助中心: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help-center

  基金共享网:http://output.nsfc.gov.cn/ (收录所有已结题项目,撰写基金时可参考)

  4.所科技处联系人:

  郭霞/张勇(青年、面上项目形审)

  电话:82995130/82995036

  E-mail:guoxia@mail.iap.ac.cn/yongzhang@mail.iap.ac.cn

  李慧群(其他类型项目形审)

  电话:82995409(直拨)

  E-mail:lihuiqun@mail.iap.ac.cn

  科技处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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