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吸引新进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 号),现将《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创新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附件: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38号)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须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材料,3月15日申报截止。
3.已进站博士后人员须是2022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博新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可以申报。
4.暂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如果这两个都没有,需要提供学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联系人:任晰
电话:82995116
人事处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