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取2023年度下半年专用仪器设备和机房托管设备电费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请将本部门下半年承担科研项目中使用的专用仪器设备产生的电费交到行政资产处。另根据《关于大气物理研究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计算机机房设备托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气发[2014]28号)的规定,启动2023年度下半年机房托管设备电费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时间:1129日(星期三)至128日(星期五)

  2.办理流程:

  (1)专用仪器设备电费:

  填写《专用仪器设备电力收费表》(一式两份),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纸质材料交至1号楼207办公室,电子材料交至xzzcc@mail.iap.ac.cn

  (2)机房托管设备电费:

  填写《托管设备电费收费表》(一式两份),经课题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至2号楼213室。

 

  行政资产处联系人(专用仪器设备电费):史剑锋;电话:82995007 

  信息中心联系人(机房托管设备电费):齐梦雨;电话:82995185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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