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上海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为适应上海气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毕业生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备注:所有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均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及按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的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16年毕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专业需求。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招聘工作时间流程
1、网上报名(10月30日-11月15日)
请有意申报我局职位的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并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版于11月15日前发送到rsc@smb.gov.cn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应聘单位编号-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个人简历(见附件3)按照我局模版填写,希望应聘人员按要求投递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以上申报材料如不按照指定格式填写,将不予考虑。
申报人可以登录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校园招聘网www.cmatec.net了解各单位职位需求情况。也可在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11月13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11月15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与我局招聘人员见面交流。
2、校园推介见面会(11月13日-11月20日)
我局将组织赴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校开展校园推介与见面会。(具体时间待与高校联系确认后公布)
3、初审(11月1日-11月15日)
我局以发送到rsc@smb.gov.cn邮箱的应聘报名材料为依据并按照相关要素标准进行招聘初审工作,确定并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拟于11月中旬前公布)。
4、笔试(拟定于11月下旬)。由我局组织对进入笔试名单的人员进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具体考试要求将与考试名单同时公布。
5、面试(拟定于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由我局组织对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要求将与面试名单同时公布。
6、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定于12月中旬)。
7、拟录用人员体检签约。
备注:以上各工作程序时间可能略作调整,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热忱欢迎有志于上海气象事业的同学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21-64391001 电子邮箱:rsc@smb.gov.cn
上海市气象局官网:http://www.smb.gov.cn
上海市气象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