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为了使我所与高校联合培养工作更规范化,经与沈阳农业大学协商,现开展我所与沈阳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申请人须为大气所三年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含三年)在编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2.申请人近三年内须有一定的在研项目和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联培生提供基本的科研保障和研究生助学津贴;
3.申请人近三年内有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得的软件著作登记权等代表性成果;
4.有足够的精力胜任联培生指导工作。
二、遴选与聘期
联培导师由大气所与沈阳农业大学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学科发展需求共同遴选,实行聘期制,聘期三年。聘期结束,经认定合格,则继续聘任为联培导师。如聘期内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在上级主管部门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将对导师停止招生且五年内不得再申报联培导师。
三、报名及提交材料
联培导师采取自愿报名形式,请拟申请的导师请于10月15日前在小程序中填写申报信息。如有疑问咨询孙鹏宇,电话010-82995021。
研究生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