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现就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岗位(不含宁波)分为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岗位和地方事业编制委托招聘的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浙江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3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位等条件,其中海外学历学位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认定(附件2)。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原则及流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招录岗位所需专业人才。
(二)招聘程序
1.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气象人才招聘”网站、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部分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采取投送纸质材料与网上登录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3个岗位。投送的纸质材料包括:报名表(样式见附件3,粘贴近期1寸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可暂提供证明国外(境外)学习情况的文书)和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复印件。在“气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必须投送纸质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信息与纸质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报名信息为准。
信息登录网站地址:http://zp.cmatec.cn/GZBM/home.do。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7日(纸质报名材料投送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附后。
3.资格审查和考试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毕业生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专业名称应与“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需求为气象类专业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确定拟录用人选,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筛选不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因素。
需求为非气象类专业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www.zj.cma.gov.cn)公布。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确认拟录取名单及公示
在浙江省气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正式录用人员。
6.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调剂。
被录用人员一般应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部门: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人:冯昌启
电话:0571-87070820
邮箱:zjqxrsc@163.com。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浙江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71-87076753、87074192。
六、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旧仁和署38号浙江省气象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02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1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