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所研究生及导师: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的通知》,大气所新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名额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2名。现研究所就新增申报名额组织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补充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均可申报国家奖学金;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二)直博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国科大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硕博连读生原则上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中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参评的代表性成果和获得荣誉奖励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1、代表性成果必须正式接收,或见刊发表、或可在线检索、或已有DOI检索号; 

2、国家发明专利需正式获批并具有专利号; 

3、代表性成果署名第一单位为大气所且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4、所获得荣誉奖励为研究所级别及以上; 

5、代表性成果和获得荣誉奖励总数不超过8项。 

三、评选办法 

遵照执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气发〔2018〕31号)。

四、参评方式 

(一)网上申请 

1、请申请的学生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学生的导师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学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二)提交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2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至研究生部联系人。

1、《国家奖学金代表性成果统计表》(附件2);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代表性成果和获得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如文章首页、专利、获奖证书等。 

(三)公开答辩 

通过参评资格初审的申请人需在评审会上由本人进行公开答辩,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5分钟,博士研究生答辩时间10分钟。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 

2、地点:大气所3号楼二层第二会议室。 

3、顺序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答辩;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答辩;

(3)答辩顺序由研究生部三位老师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自动抽取。

4、要求 

(1)硕士申请人报告不超过3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2)博士申请人报告不超过7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 

(3)请申请人注意时间,提前到会场等候;

(4)答辩PPT中需隐去导师和所在研究室信息;

(5)为保证答辩顺利进行,答辩现场不拷贝PPT,请申请人将答辩PPT以“姓名”命名于11月17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部联系人邮箱; 

(6)存在弄虚作假、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研究生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巍 

电话:010-82995493 

邮箱:zhangwei@mail.iap.ac.cn  

研究生部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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