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安排,国科大将于4月中旬启动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1、特等奖教育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
2、一等奖教育教学成果应对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
3、二等奖教育教学成果应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1、申报范围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中国科学院内集体或个人,包括各培养单位、各院系及校属各部门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也可以以院内个人为主、与院外其他教师联合申报。
2、成果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由第一主要完成集体或第一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3、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校部教师或管理人员等通过所属院系或部门申报;参加本科生和研究生集中教学的教师,通过开课院系申报(如跨院系开课,选择一个院系申报);参加研究生所级教学的教师以及没有承担教学任务的老师等,通过所在单位申报。
4、一般应为近五年内获得的成果,并经过两年以上(特等奖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四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5、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准备
为保证校级教育教学成果质量,研究所将根据申报情况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成果奖评选,请有意申报奖项的导师即日起提前准备如下材料,并于4月7日前发送至研究生部联系人:
1、《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
2、《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成果总结》(附件2);
材料预计4月中旬提交,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巍
电子邮箱:zhangwei@mail.iap.ac.cn
研究生部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