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2004年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所硕、博连读生暂行实施细则。
一、培养目标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
2. 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学习年限
1.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5至6年。
2. 1-2年级为博士预备生,3-6年级为博士生。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分为两阶段进行:博士预备生和博士生。
1.正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生,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所当年录取成绩的平均分数以上,或学校推荐免试生。
3.复试成绩优良。
4.经研究生部批准后,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四、转为博士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一年或一年半的学位课程学习和一年的科研工作训练,由博士预备生向研究生部提出转博士书面申请。
2.博士预备生到研究生部领取并填写《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审查表》。
3. 组成5名以上同行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3名)的资格认定小组。资格认定小组按照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硕博连读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认定。资格认定要有记录、成绩和评语,考核博士预备生是否符合转博条件,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素质。
4.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进行硕博连读生资格认定,时间一般在入学后第4学期或第5学期进行。
具体考查: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同行专家考查小组,对转博生进行评议,以口试的形式或考察的形式进行组成口试小组进行口试。
·参加考查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a.《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审查表》
b.回所后工作小结
c.硕博课程学习成绩单
d.指导教师的评定意见
·考查内容: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学生进入课题组后的调研工作、研究工作报告及对选题的考虑和准备状况等。
考查通过者,确定为博士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未通过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生可转为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五、培养工作
1. 博士预备生入学以后的第一年,主要完成规定的硕博连读生学位课程学习。
2. 博士预备生入学后的第三学年初,申请办理转博考核手续,考核通过后按博士生注册,考核未通过则攻读硕士学位。
3. 博士预备生转为博士生后,严格按照我所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
4. 对各科成绩优秀,业务工作突出,并提前完成毕业论文者,经本人申请,导师推荐,主管所长同意,可以在第四学年进行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准予毕业并授予博士学位。
六、学位课程设置和考试
第一年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完成37学分以上(其中博士学位英语、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必须通过),其中学位课学分21学分以上。成绩优良。
七、生活待遇
1. 在博士预备生阶段,按硕士生注册,享受硕士生待遇。
2. 转为博士生后,正式享受博士生待遇。
八、其它方面
1. 硕博连读生的指导教师应为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或以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组成导师组,进行联合培养。
2. 硕博连读研究生,除执行本实施细则之外,还必须严格遵守我所研究工作的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在学籍管理上,要更加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确保硕博连读生的培养质量。
九、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9月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0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