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16年秋季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校发招字〔201638)精神,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复试规程。 

参加复试的考生由我所教育委员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我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由我所研究生部公示。 

二、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所考生复试分数线:必须符合下表的条件 

英语 

专业一 

专业二 

≥55 

≥60 

≥60 

总分≥219 

  

三、复试、体检时间和地点 

425日下午1500-1540到科研楼101会议室报到交材料。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研究生部将于报到结束后(下午15:50左右)在101会议室强调体检和复试注意事项。 

426日上午7:30到大气物理研究所科研楼一层大厅集合体检(体检费200/人,费用自理),体检时空腹、携带身份证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427日上午8:00-下午2030在大气所科研楼303会议室复试(面试和口试)。 

四、复试原则 

1)凡拟录取的考生均应经过复试。复试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 

2)复试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专业知识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组成。 

3)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在120%左右。复试均为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复试成绩去掉评委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知识成绩占60%,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20%,综合素质成绩占20% 

五、复试要求 

复试由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教育委员会领导,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体检由研究生部组织。 

复试形式:面试为口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1)专业知识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2)外语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3)综合素质既要看考生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又要注重对考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4)体检主要了解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

 5)研究生部通过政审表向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或考生管理部门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和现实表现。政审表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 

6)复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我所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复试时携带以下个人材料: 

1)考生个人简历和自述表(附件1 

2)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我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时已提交的无须再提交)。 

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16年秋季入学博士网上报名公告》要求:2016年大气所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的考生必须全脱产学习。因此,所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在职考生,须与大气所、用人单位、报考导师四方签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2)后,方可参加复试,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4)往届毕业生必须提供硕士毕业、学位证书,我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时已提交的无须再提交)。 

5)硕士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硕士成绩单(若报考时提供的是复印件,必须换成原件)。 

6)政审表(附件3,报名时已提交无须再提交) 

7)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8)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9)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10)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七、拟录取 

复试小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和成绩排序,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的60%和复试成绩40%相加之和,得出拟录取成绩(按照百分计算)。公式如下: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所教育工作委员会根据2016年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拟录取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参加复试评委中如果大于或等于五分之一的评委打分为不及格,即为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拟录取结果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办进行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左右。 

八、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我所(www.iap.cas. cn)所网主页—通知公告和所网主页—研究生教育——动态信息中对外公示,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教育委员会同意后予以复核。 

九、调剂 

所有达到中国科学院大学分数线而不能参加本所复试或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尽早联系调剂其他中国科学院单位,本所研究生部将按照调剂接收单位的调剂函传真件(盖有公章)和本人签字的同意调剂函传真件(传真:010-82995435)协助调剂,没有调剂接收函的考生将视作放弃调剂。 

十、其他 

1)复试生的食宿行费用自理。 

2)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祁家豁子华严里40号。 

3)乘车路线(仅限参考): 

北京西站:乘21路公交车(北京西站-中国科技馆东门),在健德门桥东站下车。 

北京南站:乘坐939路公共汽车健德桥站下车。 

北京站:地铁2号线转地铁8号线在北士城站下车。 

大气物理所研究生部电话:010-82995021 

联系人:孙鹏宇 

电子信箱spy@mail.iap.ac.cn 

纪检电话:010-82995011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16420 

附件: 

附件1、考生简历及自述表 

附件2: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3:政审表 

 

    

附件下载: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