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受新冠疫情影响,根据北京市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要求,2020年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视频面试的方式。具体规程如下:

  一、复试原则

  继续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和公正选拔人才,保证研究生的录取质量。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由我所教育委员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所划定的报考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报考大气所未被所报学科录取,符合调剂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所其他学科,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所划定的调剂学科的调剂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各学科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政治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070600 

大气科学 

国家线 

国家线 

90 

90 

350 

070700 

海洋科学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303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085700 

资源与环境(专业型)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成绩268分。

  3.拟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我所考生)

学科代码 

拟接收调剂学科名称 

政治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90 

338 

085700 

资源与环境(专业型) 

国家线 

国家线 

国家线 

90 

338 

 

  大气物理所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大气所考生的调剂申请,请符合调剂条件拟调剂的考生填好《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于5月10日前将带有签字的《调剂申请表》发至spy@mail.iap.ac.cn。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按照考生所填的调剂志愿顺序进行,请考生在填写调剂志愿时务必认真填写调剂志愿顺序并签字确认。

  三、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设备调试及预演:5月11日9:00-12:00

  复试时间:5月13日—5月15日,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5月13-14日8:00-19:00,大气科学学科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第二批:5月15日8:00-12:00,海洋科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型)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第三批:5月15日13:00-20:00,第一志愿报考我所的调剂考生复试。

  考生复试顺序于5月11日测试时随机抽取。

  四、复试内容和主要方式

  硕士生复试均为视频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每位考生以PPT形式做3分钟(不得超时)中文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以往学习成绩和表现、获奖、参与科研情况及其它特长、能力等。

  (一)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2.外国语测试:听力和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核:既要看考生以往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以及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又要注重对考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其他潜质、特长等方面的考查。

  4.上述各项复试内容均以百分制量化打分,并以适当的权重加权平均后,得到复试成绩。

  (二)主要方式

  1.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2.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权重60%)、外国语测试成绩(权重20%)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权重20%)加权平均计算得出,60分为及格。

  五、复试组织

  1.资格审查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请于5月10日前通过邮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准考证、本科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附件2)等电子版至spy@mail.iap.ac.cn,面试时再次进行查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入学后,研究所对考生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复审。

  2.考风考纪

  所有考生须签订《中国科学院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远程视频复试要求: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体检

  1.根据相关规定,在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后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我所通过函件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查考生人事档案记录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学生党总支或学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函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材料不得通过本人办理。

  2.根据相关规定,在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另行通知),并于5月30日前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七、录取成绩的确定及录取

  1.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录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调剂工作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时间部署进行。需要调剂到外校的考生,须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九、投诉和举报

  大气所纪委电话:010-82995011

  十、其它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所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所通过所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研究生部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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