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者须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件1)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收开始实行“申请-考核”制,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学习(包括在职人员)。
一、招生学科及拟招收人数
2023年拟招收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共13名左右,其中拟招收10名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科研型博士研究生,2023年实际招收人数以中国科学院大学最终下达名额为准。各学科拟招收人数如下:
学科 |
大气科学 |
海洋科学 |
拟招收人数 |
11名左右 |
2名左右 |
二、网上报名网址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或http://admission.ucas.edu.cn。
三、网上报名时间
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全天受理。
四、网上报名流程
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2023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公告。
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整个网报流程由注册、登录、录入考生网报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等环节构成。具体流程见附件2。
五、提交报考材料
大气物理研究所将依据“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要求对考生进行准考资格审核,考生须于2023年1月8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邮寄或送交至大气物理研究所科研楼219房间(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直接送交的以送交时间为准。)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并有本人签名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或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3.考生要事先联系报考导师(报考的导师当年必须有博士招生名额),并提出报考申请。每名导师最多同意3名考生报考。考生获准后,则报考导师须为考生提供有亲笔签名的《导师同意报考函》原件(模板见附件3)。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并于2023年秋季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还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提供在学证明(注明预计获得学位时间)复印件;
6.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大型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等能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明材料。
7.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报名费300元;可通过邮局普通汇款或到大气物理研究所科研楼219房间现场交纳现金两种方式。汇款请于2023年1月12日前汇到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汇款时请注明“报名费”,同时注明报考人姓名和详细地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1号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收,邮编100029。
9.政审表(见附件4)
10.其它材料
在职人员报考大气物理研究所定向博士研究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允许脱产学习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定向生、委培生需向培养单位交纳培养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收取定向生、委培生培养费的规定》(气发〔2018〕50号)执行。在职考生复试前需本单位人事部门与大气物理研究所签订在职全脱产攻读博士培养协议。考取后,相关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大气物理研究所。未就业人员需档案所在地提供未就业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生,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考取后辞职的证明,考取后人事关系转入大气物理研究所。
六、资格审核
1.形式审核
由研究生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审核。
2.学术审核
成立至少由五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学术审核,审核采取百分制计分。学术审核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专家打分的平均成绩为学术审核成绩。学术审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准考。
七、报考确认
思想品德审核、形式审核、学术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环节中的笔试考试,请考生于2023年1月19日左右在大气物理研究所主页——研究生教育——通知公告中查看进入笔试考生名单。
八、综合考核中的笔试考试
1.笔试业务课一考试科目:
大气科学学科:高等天气学、大气物理学、生态与水文学、数学综合。
海洋科学学科:物理海洋学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小时
笔试业务课一的参考书目请到大气所主页-研究生教育-招生-考试大纲中查看。
2.笔试业务课二:
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考试时间:3小时
笔试业务课二没有指定书目和参考范围。
3.笔试考试时间:
(1)业务课一:2023年3月5日上午9:00-11:00
(2)业务课二:2023年3月5日下午13:00-16:00
4.笔试计分和规则
笔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均为百分制,所教育委员会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和一定比例,按照考生笔试平均成绩划定进入综合面试考生的分数线。任何一门业务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中的面试环节,笔试成绩计入最终总成绩。
九、综合考核中的面试环节和体检
综合考核中的面试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英语面试、研究能力面试,具体考核详情和体检要求在进入面试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十、其它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按照网报系统字段设置要求逐项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务必完整、真实、准确。
2.请考生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取消报考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即“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之间应事先做好协商。凡考生与原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网报时,最后学位应选择填写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编号应填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认证号。
5.请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将所有报考材料直接邮寄到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不要邮寄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免延误准考资格审核。
6.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3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7.若同时报考大气物理研究所和国科大其他培养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和导师进行沟通说明。分别注册用户名后进行网上报名,纸质版材料需寄送给大气物理研究所。
8.考生若同时参加了大气物理研究所和其他招考单位的博士招考,并均进入拟录取状态,请考生务必认真选择并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录取单位,并在第一时间将最后选择书面报告给拟录取单位,否则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发现有重复录取的,其严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将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9.考生可通过大气物理研究所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5)查阅相关招生信息。
10.本公告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2995493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1号中科院大气所,收件人:张巍,电话:010-82995493,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
2. 网报流程
3. 导师同意报考函
4. 政审表
研究生部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