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日,大气所与北京市气象局正式签署了《北京市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科研业务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及具体项目对接责任人,制定了合作保障内容。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组织学术交流,加强项目合作,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大气所朱江所长、市气象局姚学祥局长分别代表合作方签署了协议。
此前大气所和市气象局在互访座谈,积极研讨对接的基础上,双方在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上已达成战略合作共识,并且合作已初见成效。特别是2014年APEC会议期间大气所为市气象局提供了铁塔观测数据和科学指导,有力地保障了首都气象预报及服务保障的成功,并为双方合作提供了一个良好开端。
朱江所长发言指出,双方顺利的合作以及合作已经取得的成绩与北京市气象局开放的态度密不可分,大气所也将继续积极支持市气象局研究首都气象业务热点问题。他还表示会督促和鼓励相关科研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和项目研发。
姚学祥局长再次对大气所在APEC期间提供的科技支撑表示感谢,他强调首都气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与大气所的积极合作,要充分发挥大气所的专家智库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思想,精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签约仪式后,双方还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资料共享管理办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我所程新金副所长、李爱国研究员、孙建华研究员、周玉淑研究员、冉令坤研究员、科技处张璐处长以及市气象局王迎春副局长及各直属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与北京市气象局签署合作协议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首都气象事业的发展,服务北京城市建设。近年来,我所稳步推进院地合作工作,不断加强与地方、企业、业务部门的科技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科技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