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

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437号)

所属各部门:

按照院里要求,现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437号)(详见链接),请遵照执行。

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举办的各类会议(含线上会议),除党政机关及其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会议费支出。会议费支出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应当严格执行采购协议,不得要求会议定点场所虚报会议天数、人数、开具虚假发票等。

管理办法链接:https://xzzf.mof.gov.cn/zcfbyjd/202501/t20250110_39515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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