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请

关于申报2011年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

全体博士后:

根据《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申报2011年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含)以上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能同时申报本次特别资助。超期或延期期间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博士后;

⑵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博士后;

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博士后;

⑷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博士后;

⑸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博士后。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八份(A4幅面,左侧装订,必须加封面、目录,封面及目录格式不限)。

其中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一式三份(A4纸1张,双面打印)。

三、填表注意事项

1、“投送学科”如果是大气科学学科者,一级学科填写:大气科学。

2、“投送学科”如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具体名称。“编号”为全国博士后基金会统一编号,即进站录取通知书的编号。

3、申报表封面“设站单位”填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通迅地址”填写:北京9804信箱。

4、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申报时间及其它

1、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规定上报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至15日,请拟申请的博士后在4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研究生部217房间刘荣华处,我所将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议、择优推荐。

2、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电话:62335023,联系人:杨晓蓉。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基金处,

邮编:100083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1年3月11日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

附件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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