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请

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体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要求,现将第五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特别资助必须是进站满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条件是: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4.学校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5.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四)、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五)、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

特别资助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经我所组织专家评议后,按照人数的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名单。

  三、时间要求
  1.博士后于4月1日至1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 “基金管理系统”,点击“资料下载”下载《申报表》模板,网下准备申报材料。4月11日至25日进行网上申报,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

2.请于4月27日前,将《申报表》一份交刘荣华老师,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lrh@mail.iap.ac.cn

四、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2.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3.《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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