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近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27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要求:《中德博士后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合订本一式3份、光盘一张,《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1份、光盘一张报人事处。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材料提交人事处截止日期:5月24日; 联系人:任晰 电话:82995116 邮箱:rxx@mail.iap.ac.cn
文件与相关表格下载,请见附件。
大气所人事处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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