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附件1)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办法》(附件2)规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按“评选办法”执行,申请表请见相应附件。
二、名额分配
(一)“三好学生”83名。
研究室 |
在学学生数 |
分配名额 |
CCRC |
11 |
2 |
CMSR |
32 |
|
ICCES |
38 |
8 |
LACS |
35 |
7 |
LAGEO |
29 |
6 |
LAPC |
56 |
11 |
LASG |
124 |
25 |
NZC |
31 |
6 |
TEA |
26 |
5 |
SCAS-CERN |
22 |
4 |
CNRC |
10 |
2 |
(二)“优秀学生干部”10名。
研究生会选出5名候选人;2021级硕士班、2021级秋季博士班、2022级春季博士班(含2019级直博)、2022级秋季博士班、2023级春季博士班(含2020级直博)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三好学生标兵”5名。
1.研究室在“三好学生”候选人中推荐“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其中,在学学生人数50人及以下研究室推荐1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在学学生人数50人以上研究室推荐2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请排序)。“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需同时提供附件3和附件5;
2.研究生部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推荐1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
3.所评审小组在各研究室和研究生部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评选出我所“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
(四)“优秀毕业生”6名。
申请人应为已于2023春季毕业或已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拟于2023年夏季毕业的,且在2022-2023学年之前曾获得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提交材料
(一)5月4日12:00前,“三好学生”申请人向所在研究室提交审批表。学生会和各班级报研究生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优秀毕业生”申请人直接向研究生部提交“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二)5月10日17:00前,各研究室提交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名单(材料交至1号楼219)。
四、研究生部联系人:梁斯琦,电话:82995373,邮箱:liangsiqi@mail.iap.ac.cn。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23年4月24日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3.大气物理研究所“三好学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