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附件1)和《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办法》(附件2)规定,现开展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按“评选办法”执行,申请表请见相应附件。

二、名额分配

(一)“三好学生”83名。

研究室

在学学生数

分配名额

CCRC

11

2

CMSR

32

7

ICCES

38

8

LACS

35

7

LAGEO

29

6

LAPC

56

11

LASG

124

25

NZC

31

6

TEA

26

5

SCAS-CERN

22

4

CNRC

10

2

 

(二)“优秀学生干部”10名。

研究生会选出5名候选人;2021级硕士班、2021级秋季博士班、2022级春季博士班(含2019级直博)、2022级秋季博士班、2023级春季博士班(含2020级直博)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三好学生标兵”5名。

1.研究室在三好学生候选人中推荐“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其中,在学学生人数50人及以下研究室推荐1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在学学生人数50人以上研究室推荐2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请排序)。“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需同时提供附件3和附件5

2.研究生部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中推荐1名“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

3.所评审小组在各研究室和研究生部推荐的“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中评选出我所“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

(四)“优秀毕业生”6名。

申请人应为已于2023春季毕业或已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拟于2023年夏季毕业的,且在2022-2023学年之前曾获得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提交材料

(一)5412:00前,“三好学生”申请人向所在研究室提交审批表。学生会和各班级报研究生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优秀毕业生”申请人直接向研究生部提交“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二)51017:00前,各研究室提交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名单(材料交至1号楼219)

四、研究生部联系人:梁斯琦,电话:82995373,邮箱:liangsiqi@mail.iap.ac.cn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23424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2.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附件3.大气物理研究所“三好学生”审批表

附件4.大气物理研究所“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5.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附件6.大气物理研究所“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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