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1.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期间须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需请假,经提供有关证明,酌情准假。
2.事假三天以内,由本人申请并经导师批准,研究生部备案;事假四天到一周以内,须经导师和所在研究室负责人批准,研究生部备案;一周以上须经导师、研究室负责人、研究生部、主管所领导批准报研究生部备案。
3.学生请假期满,必须亲自到导师、研究室、研究生部办理销假手续。
4.请打印研究生请假单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交至科研楼219梁斯琦处。
研究生部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