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及研究所的实际情况,现就2025年度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在职职工,包括事业编制及项目聘用职工;管理、支撑部门的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20%。科研部门劳务派遣人员参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执行。
二、方式。将名额分配到实验室、机关和支撑部门,由部门负责考核,部门负责人不再统一做报告,优秀比例倾斜两个全重实验室,具体名额人事处单独通知部门负责人。
出勤率不足90%的,不能被评为优秀。在岗工作不满6个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各部门在12月31日前完成部门人员考核。
三、涉密人员需先进行年度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责任考核不及格者,不得评为优秀。本年度有过负面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
四、材料提交。
纸质版:各部门将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按照要求签署考核意见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送人事处(236办公室任晰)。《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超过1页A4纸。
电子版:《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邮箱:rxx@mail.iap.ac.cn。
五、年度考核是职工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登记表》是归入个人档案的鉴定考核类材料。各部门应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职工考核工作。
人事处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