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考核实施方案(气发〔2018〕30号)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新要求,保证本所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科学,遵纪守法,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身心健康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科专业 

  本所获得博士培养点的一级学科: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三、学习年限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四、选拔条件 

  参加硕博连读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同意。申请参加博士生资格考核的硕博连读生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必须取得课程学习总分不低于37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不低于21分,公共学位课(两门政治理论课和两门外语课)必须通过。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表现出较好的科研工作潜力。 

  4、硕博连读生的指导教师应为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或以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组成的导师指导小组。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考核 

  1、硕博连读生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后,进行博士生资格考核。硕博连读生申请博士生资格考核,不得转单位、转学科,一般不得更换导师。 

  2、每位硕博连读生只能进行一次博士生资格考核认定,在入学后第四学期或第五学期进行。研究生部每年只进行一次博士生资格考核,有转博意向的所有硕博连读生,均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交申请并在国科大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报名。 

  3、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部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生资格考核申请表 

  (2)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3)研究选题和进展报告; 

  (4)两名同行专家推荐信,同行专家需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获奖证书等); 

  4、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资格考核工作应在所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申请者的导师所在研究室集中组织考核。 

  5、博士生资格考核采取面试答辩形式。由5名以上同行专家(包括导师,其中博士生导师应不少于3名)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中,申请者通过PPT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专业报告,汇报自己的专业基础、科研选题、研究方向综述、研究计划、研究进展等内容。 

  6、面试考核小组应对申请者所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对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应注意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学生硕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情况应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面试考核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应现场确定面试考核成绩。 

六、录取 

  1、所教育委员会根据当年博士招生指标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转博拟录取名单。无复试成绩者或复试成绩不优秀(低于85分)不得进入拟录取名单或拟增招录取名单。已通过博士资格考核认定的硕博连读生转博后按照大气物理所博士生培养计划培养,未通过资格考核认定的硕博连读生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2、硕博连读生转为博士生资格考核结果在所内进行公示。 

七、其他 

    本方案自2018年5月起实施,原《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硕博连读生暂行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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