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评审费标准的规定(气发〔2018〕34号)

 

  为规范研究生教育工作评审费的发放标准,经所教育委员会讨论,所务会通过,制定评审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专家(包括指导教师)评审费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因集中开题,同一位专家连续参加2人及以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评审费可按相应标准累加,但累计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2000元,累计时间在1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4000元。

  二、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专家(包括指导教师)评审费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因集中考核,同一位专家连续参加2人及以上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会的,评审费可按相应标准累加,但累计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2000元,累计时间在1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4000元。

  三、硕转博资格考核报告会专家(包括指导教师)、留学生面试专家评审费标准为600元。因集中考核,同一位专家连续参加2人及以上硕士生转博资格考核报告会的,评审费可按相应标准累加,但累计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2000元,累计时间在1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4000元。

  四、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600元。

  五、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包括指导教师)评审费标准分别为1600元、1000元。

  六、以上报告会如确需安排在休息、节假日的,不再增加专家评审费标准。研究生部在休息、节假日加班参加答辩不发放评审费。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原规定废止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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