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发〔2013〕23号
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聘任:
曹洁、冯娟(LASG)、付丹红、韩霄、胡开明、霍娟、贾龙、李明星、刘鸿波、潘月鹏、秦晓昊、檀赛春、唐晓、王涛、武亮、杨宏伟、于雷、于永强、原韦华、张天一、郑伟鹏(以姓氏拼音排序,下同)为副研究员;
何晴、黄惠莉、穆松宁、普业、陶益凡、王磊、张木兰为高级工程师;
龚晏邦、霍翠萍、林紫葳、万晓伟、杨艳霞为高级实验师。
刘晓春为副编审。
因公出国人员,聘期从按期回国之日起计算,其他人员的聘期从2013年5月14日开始执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