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高级职称岗位招聘条件和程序的规定》(见附件四)及《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岗位分级聘用程序》(气发〔2013〕1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正高级职称岗位、副高级职称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答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2.根据我所《岗位设置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我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及我所的科技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岗位数量。
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应聘者的学术方向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有关“一三五”(一个战略定位、三个重大突破和五个培育方向)的需要。
2.符合《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高级职称岗位招聘条件和程序的规定》的条件。
三、组织和程序
遵照《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高级职称岗位招聘条件和程序的规定》执行。
四、招聘时间表
1.2013年12月31日17点前,请应聘人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一)1式2份交人事处(联系人:梁涛);同时将电子版(见附件一、附件二)发送人事处(renshichu@mail.iap.ac.cn),其中电子版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并命名为“岗位申请表-姓名.docx”和“个人情况汇总表-姓名.xlsx”,电子邮件标题为 大气所2014年度岗位招聘。
2. 2014年1月5日,人事处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3. 2014年1月10日17点前,请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应聘PPT报告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人事处(renshichu@mail.iap.ac.cn),逾期不交PPT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注:答辩PPT报告内容与应聘申请表应完全相同,经审核后不再修改,也不得在答辩前临时拷贝PPT报告。〕
4. 正高级岗位答辩报告12分钟,答疑3分钟;副高级岗位答辩报告10分钟,答疑2分钟。
5. 招聘答辩将安排在2014年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日程另行通知。
五、其他规定
1. 本次岗位招聘的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2. 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请见所内网】
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附件二:《个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