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气所2014年度科研部门中初级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所“十二五”发展规划,经研究,我所2014年度计划从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等渠道公开招聘部分科研和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中国科学院气候变化研究中心(CCRC3人;季风系统研究中心(CSMR3人;国际气候与环境科学中心(ICCES3人;云降水物理与强风暴实验室(LACS3人;中层大气与全球环境探测中科院重点实验室(LAGEO3人;大气边界层物理和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LAPC3人;大气科学和地球流体力学数值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LASG3人;竺可桢-南森国际研究中心(NZC3人;东亚区域气候-环境中科院重点实验室(RCE-TEA3人;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大气分中心(SCAS-CERN1人。

二、          应聘人员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条件,学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2.       身体健康:经研究所组织的体检后证明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年龄条件为:至201471日止不满35周岁,对优秀应聘者(如近3年内发表3篇以上SCIE)第一作者论文;中科院50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       应聘人员应是2014年度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即将出站的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或已有北京市户口的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5.       应聘科研岗位者近3年内需已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或发表1篇第一作者论文和1篇以上第二作者SCIE)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具有熟练的国际学术交流的外语能力;

6.       为了鼓励学科交叉,本所毕业生应聘科研岗位应是博士生或博士后,所外则允许硕士生应聘;一年内同一个导师带的学生不能有2个招聘在同一研究部门;

7.       应届毕业生应能在20148月底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          招聘程序

1.       各科研部门成立以部门主任为组长的招聘小组,拟定本部门的招聘学科和条件(不得低于研究所的条件),讨论决定拟聘人选等;

2.       各科研部门在确定拟聘人选前应与组织人事处联系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体检等;

3.       各科研部门即日起可开始招聘,并尽早将本部门招聘情况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含①本人简历,②导师或合作导师的推荐信,③已发表著作、论文清单及首页复印件,④体检材料,⑤本部门招聘情况等)送交组织人事处,招聘截止日期为2014520日;

4.       组织人事处汇总各部门中初级人员招聘情况后提交所务会,由所务会审批通过后决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5.       对于特别优秀的海外应聘者,部门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随时向研究所提出特聘申请,所务会研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聘用。

四、          聘用管理

按“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青年人才培养中心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五、          其他事宜

各部门可分多次招聘和报送人员名单,部门报送名单中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获得学位条件人员可提前办理报到入职工作。请各位导师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论文答辩。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研究生部协调,延期毕业和分配。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1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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