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取2015年度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课题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项目聘用人员课题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收取工作将于2015年12月25日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各项目聘用人员、博士后于12月25日前确定保险费用的扣除课题号,如无变动,则由现工资支付课题收取。如有变动,填写课题变更说明(见附件)

  2、社会保险费用课题支付金额查询及现工资支付课题号:请见内网通知

  3、2015年转为事业编制的职工,收取项目聘用时间段的社会保险费,也需确认课题号。

  4、机关、支撑系统由所支付,无需确认。

  联系人:郑芳,82995038

  特此通知。

  附件:1.博士后保险扣除计算

        2.项目聘用总保险计算(详见内网 http://intra.iap.cas.cn/document.action?docid=24327

  大气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2015年12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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