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科院和研究所相关规定,人事处现对2017年度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6日至1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的申请材料有意见,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般要求署名)向人事处反映。人事处将组织对有异议的材料进行核查。
因院网VPN迁移,内网无法操作,现无法发布材料,所以先对汇总情况进行公示,等迁移完成,我们会尽快补充全部材料。
联系人: 郑芳 王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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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renshichu@mail.iap.ac.cn
人事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