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气发(2017)47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五、六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1.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2. 按《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气发(2017)47号)规定确定岗位数量。
二、应聘条件
1. 大气所在职职工,并在管理类岗位或者兼有管理职责要求的支撑类岗位工作。
2. 基本任职条件按《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气发(2017)47号)执行。
3. 从科技或支撑类岗位转到管理类岗位工作的人员,具备职员基本任职条件的可选择竞聘职员岗位,具体为:(1)竞聘六级职员岗位的,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2)竞聘五级职员岗位的,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
三、聘用程序
1. 研究所成立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
2.应聘人员提交:(1)《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1);(2)相关材料:公开发表的管理类文章;负责起草的报告、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获奖证明;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等。所有相关材料须整理成一个单独PDF文件。
3.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4.召开招聘答辩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做现场竞聘报告,聘用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评议,并现场投票确定拟聘人选(须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票)。
5.所务会根据投票情况和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5日17点前,将《岗位聘用审核表》以及相关材料1式1份交人事处240室;同时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人事处邮箱:hr@mail.iap.ac.cn,并命名为“2018年度职员岗位聘用审核表-姓名.docx”和“2018年度职员岗位聘用相关材料-姓名.docx”,电子邮件主题:2018年度五、六级职员岗位应聘申请。
2.2018年1月15日,人事处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5-21日。
3.2018年1月26日17点前,请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应聘报告PPT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人事处邮箱:hr@mail.iap.ac.cn,并命名为“2018年度职员岗位应聘报告-姓名.ppt”,电子邮件主题为:2018年度五、六级职员岗位应聘报告。
4.应聘报告时间为10分钟,答疑2分钟。
5.聘答辩会拟定于2018年2月2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职员岗位聘用所涉及的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年限以整年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年份,不计入有效任职年限。
2.因hr@mail.iap.ac.cn为人事处公共邮箱,请应聘人提交材料时直接拷贝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不要添加和修改,以便于分类整理并避免被当作垃圾邮件删除。
3.逾期不交应聘报告PPT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应聘报告PPT内容应与《岗位聘用审核表》以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完全相同,经审核后不再修改,也不得在答辩前临时拷贝。
4.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芳、王英辉
联系电话:82995040、82995022
Email:zf@mail.iap.ac.cn、wangyh@mail.iap.ac.cn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