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央保中心)的统一安排,我所即将启动在编职工养老保险的征缴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缴
(1)启动时间:2018年5月。
(2)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岗位津贴和绩效津贴。
(3)个人扣减额: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单位按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对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5月的养老保险个人实际缴费部分,在按有关规定预扣个人养老保险缴费额度的基础上,将采取分月补扣的方式,将差额部分逐步补齐。
二、关于发放
(1)启动时间:2018年6月。
(2)退休人员待遇分成统筹内项目和统筹外项目,统筹内项目包括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补贴、其他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由央保中心发放,发放时间是每月5号,并在每月15日对发放失败的退休人员进行二次发放。除统筹内项目外的其余待遇为统筹外项目,仍由大气所原渠道发放,发放时间不变。
(3)2014年10月1日(含)后退休的,由于改革后退休待遇计发新办法相关参数正在研究当中,央保中心将暂时按照老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待新办法各项参数出台后准确计算待遇并进行补差。
如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王昭、王英辉
电话:82995038,82995022
邮箱:wangzhao@mail.iap.ac.cn,wangyh@mail.iap.ac.cn
人事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