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参加事业养老保险职工: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京区事业单位开始扣缴当期职业年金的通知》,从2019年1月起,启动我单位参加事业养老保险在职职工职业年金的扣缴工作,将从每一位参保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当期的职业年金。3月份的工资发放明细中“职业年金个人调整”项为2019年1-2月的补缴合计金额,“职业年金扣减额”为当期扣缴金额,作为循环扣缴项按月扣缴。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满足一定条件(如:退休等)可按规定领取职业年金。
人事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