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特别研究助理岗位认定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落实<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所现开展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的认定工作。  

  认定范围:大气所在站博士后人员(非定向)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认定程序:1、在站博士后人员(非定向)由博士后办公室任晰老师统一认定。  

          2、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愿选择是否纳入特别研究助理。选择纳入的请于514日前到人事处240办公室办理认定手续(签署承诺书)。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组织人事处      

  2019510日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见内网) 

  附件3: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见内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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