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落实<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所现开展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的认定工作。
认定范围:大气所在站博士后人员(非定向)以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认定程序:1、在站博士后人员(非定向)由博士后办公室任晰老师统一认定。
2、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自愿选择是否纳入特别研究助理。选择纳入的请于5月14日前到人事处240办公室办理认定手续(签署承诺书)。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组织人事处
2019年5月10日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见内网)
附件3: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见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