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所人员兼职管理,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科技人员兼职管理规定》(气发〔2022〕62号)(文件见内网),请各部门人员遵照执行。
依据规定,请填报目前的兼职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有兼职的人员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工作人员兼职审批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件(或扫描件)交至人事处240办公室(或邮箱zf@mail.iap.ac.cn)。
注:1、经商办企业情况也需填写审批表。2、对从事有利于扩大我所学术声誉、社会影响力且不取酬的公益性、学术性兼职活动,无需部门审批,直接提交至人事处。
二、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严格履行兼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兼职活动。经商办企业情况纳入兼职管理,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三、监督检查
根据申报情况,研究所会组织开展抽查,对于未如实申报或申报不全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联系人:郑芳 李垒
联系电话:82995040 82995360
电子邮箱:zf@mail.iap.ac.cn lilei1003@mail.iap.ac.cn
人事处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