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气发所字[2002]第161号)及所长办公会的会议精神,现就2024年度职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在职职工,包括事业编制职工、项目聘用职工以及全职在站博士后;管理、支撑部门的劳务派遣人员。
科研部门劳务派遣等人员可参照执行,由用人部门自行考核。
二、年度考核按科研部门、管理部门和支撑部门(公共技术中心、编辑室、创新转化基地、香河站、服务中心)分别进行。
科研、管理、支撑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所统一组织的综合考评,所长办公会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
考核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
考核地点:3-3会议室;
考核内容:主要管理工作及未来工作计划;
考核答辩时间:5分钟报告,2分钟提问。
三、科研部门职工的考核工作
科研部门职工的考核由各部门自行组织(部门划分以ARP系统为准,考核工作由原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考核时间后报备人事处,人事处安排人员参加,优秀、良好的比例分别控制在13%、20%以内,并在考核优秀的人员中推荐一位本年度表现突出的人员,作为研究所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职工在岗工作不满6个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和良好。
各部门在12月31日前完成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2025年1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240办公室。
1、本部门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写明考核结果、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考核结果暂不填写。
2、《考核结果汇总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hr@mail.iap.ac.cn,纸质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四、管理、支撑部门职工的考核工作
管理、支撑部门职工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组织,主管所领导参加,部门内部推荐不超过本部门职工人数33%的人员作为优秀、良好候选人,由所长办公会进行综合考评,按照13%和20%比例评选优秀、良好人员。职工在岗工作不满6个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和良好。
各部门在12月31日前完成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2025年1月3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240办公室。
1、本部门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写明考核结果、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和参加综合考评人员的考核结果暂不填写。
2、推荐参加综合考评会的人员名单。
五、涉密人员需先进行年度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责任考核不及格者,不得评为优秀及良好。本年度有过负面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及良好。
六、年度考核是职工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登记表》是归入个人档案的鉴定考核类材料。各部门应精心组织,按时完成职工考核工作。
人事处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