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气发(2022)60号)和《中国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级业务主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科发人字[2017]136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1.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2. 本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职数为1个。
二、岗位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1.政治素质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科技创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价值理念,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198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任五级职员累计满10年且任处长岗位累计满5年。近3年来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的,可减少1年五级职员任职年限要求。对任五级职员以来年度考核累计获5次“优秀”的,可减少2年五级职员任职年限要求。在计算五级职员任职年限时,对于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其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
3.任职能力要求: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负责单位某一部门或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院(所)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
4.岗位基本职责:协助单位领导承担专项管理工作,或主持单位某一部门工作;开展管理相关的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管理骨干人才。
三、聘用程序
1.成立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委员会:聘用委员会由单位党政领导和管理专家组成,其中,管理专家是指管理科学领域的专家或有着丰富管理经验的科技专家,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四级及以上职员。聘用委员会一般不少于9人。
2.应聘人员提交:(1)《岗位聘用审核表》(见附件);(2)相关材料:公开发表的管理类文章;负责起草的报告、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获奖证明;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等。所有相关材料须整理成一个单独PDF文件。
3.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4.召开招聘答辩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做现场竞聘报告,聘用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评议,并现场投票确定拟聘推荐人选。获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票的,视为通过。
5.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和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政鉴定意见。
6.所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
7.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将拟聘人员材料报院备案。
8.获院批复的拟聘人员为正式聘用人员,研究所正式发文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间安排
1.报名:请2023年1月15日前,将《岗位聘用审核表》以及相关材料1式1份交人事处240室;同时将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人事处邮箱:zf@mail.iap.ac.cn,并命名为“四级职员岗位聘用审核表-姓名.docx”和“四级职员岗位聘用附件材料-姓名.pdf”,电子邮件主题:四级职员岗位应聘申请。
2.人事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材料进行公示。
3.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答辩报告PPT。招聘答辩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四级职员岗位聘用所涉及的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年份,不计入有效任职年限。
2.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或者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关联岗位聘用,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聘用委员会委员、单位领导人员,在聘用工作中,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答辩报告PPT内容应与《岗位聘用审核表》以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完全相同,经审核后不再修改。
4.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