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关于民航气象中心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公告

各位2025年毕业生:

民航气象中心为民航局空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民航气象服务的运行管理;发布全国性航空天气预报指导产品;为空管运行单位和航空公司等用户提供全国性航空气象服务;负责航空气象情报的国内外交换;负责航空气象设备运行监控与评估,提供气象设备维护维修技术支持和指导;实施航空气象科技研发,开展航空气象用户需求研究和新技术研究,以及民航气象系统技术培训和用户培训。同时还履行亚洲航空气象中心和全球空间天气中心职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根据民航空管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组织实施公开招聘2025届应届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具备同等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非京籍留学人员需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能适应夜班、加班和出差等工作安排。

6.报考人员应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或委培)或具备同等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能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非京籍留学人员须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7.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航空气象预报专业技术岗位3人。航空气象信息专业技术岗位、航空气象技术装备专业技术岗位合计3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民航气象中心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工作流程

1.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填写《民航气象中心202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amc_zhaopin@sina.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名岗位”。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务处出具并盖章的成绩单(研究生学历的应聘者还需提供本科期间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相关学术成果等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周五)。咨询电话:010-57803507、57803517。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通过审查的学生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未通过审查的不再通知。

2.笔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单独通知。

(1)笔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09:30-11:00。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线下笔试,笔试地点:北京。中心将视应聘学生集中情况在京外有关学校设立第二考点。笔试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3)考试纪律:见附件3.《民航气象中心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考试纪律》。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少于10%的淘汰率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单独通知。

(1)面试时间: 2024年12月7日(周六)、8日(周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线下面试,面试地点:北京。

以上笔试、面试安排如因有调整,将第一时间通知应聘人员。

4. 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并根据空管局下达的招聘批复指标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中心党委会研究确定。

5.招聘体检。根据党委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组织招聘体检。气象中心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且递补人选符合要求的,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6.拟聘人员公示。拟招聘人选在“中国民航人才网”及民航气象中心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民航气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应届毕业时应取得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及入职报到时间等有关事项。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有考生放弃录用的,可按中心党委研究决定的候补顺序依次递补。

7.三方协议签订。气象中心与走完上述流程的应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五、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时间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民航气象中心作为安全保障运行单位,恕不接待非生产运行来访。

2.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3. 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4. 应聘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5. 应聘人员伪造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均应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考试和面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的情形或其他经民航气象中心认定违反考试规则的情形,将给予其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803517

研究生部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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