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副高级职称岗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聘用原则
1、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答辩,竞争上岗,择优聘用。
2、 根据我所《岗位设置和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我所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及我所的科技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岗位数量。
二、 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 应聘者的学术方向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有关“一三五”(一个战略定位、三个重大突破和五个培育方向)的需要。
2、 符合《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高级职称岗位招聘条件和程序的规定》的条件。
三、 组织和程序
遵照《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高级职称岗位招聘条件和程序的规定》执行。
四、 招聘时间表
1、 2015年1月26日17点前,请应聘人将《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一份交人事处(联系人:王立志);同时将电子版(见附件一、附件二)发送人事处(renshichu@mail.iap.ac.cn),其中电子版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并命名为“2015年度副高级岗位申请表-姓名.docx”和“个人情况汇总表-姓名.xlsx”,电子邮件标题为 大气所2015年度副高级岗位招聘申请表。
2、 2015年1月27日,人事处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1月27日-2月2日。
3、 2015年2月3日17点前,请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应聘PPT报告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人事处(renshichu@mail.iap.ac.cn),其中,PPT以附件形式发送,并命名为“2015年度副高级岗位答辩-姓名.ppt”,电子邮件标题为 大气所2015年度副高级岗位招聘答辩报告;逾期不交PPT报告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注:答辩PPT报告内容与应聘申请表应完全相同,经审核后不再修改,也不得在答辩前临时拷贝PPT报告〕
4、 副高级岗位答辩报告10分钟,答疑2分钟。
5、 招聘答辩将安排在2015年2月5日-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日程另行通知。
五、 其他规定
1、 本次岗位招聘的任职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2、 本通知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2015年1月6日
附件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
附件二:《个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大气物理研究所关于高级职称岗位招聘条件和程序的规定》